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575号
案件名称
常州龙诚国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布虚假广告案
处罚事由
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龙诚国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6907923744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爱国
处罚结果
1、处罚款18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7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8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