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073号
案件名称
常州瑞和泰食品有限公司薛家店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瑞和泰食品有限公司薛家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3390762668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云龙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元。
2.罚款人民币6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8月20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9月4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