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070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西夏墅岳伟苏杭物美超市加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处罚种类
1、警告;
2、处以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西夏墅岳伟苏杭物美超市加盟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常岳伟
处罚结果
2、处罚款2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0.18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8月16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9月1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