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077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擅自将医疗器械存放在家中冰箱内案
处罚事由
擅自将医疗器械存放在家中冰箱内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3140470203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菲
处罚结果
1、处以15000元整的罚款
处罚生效期
2018年8月22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9月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