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564号
案件名称
常州新北区小河远程镀膜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没收侵权产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新北区小河远程镀膜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PWRA70H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玉平
处罚结果
1、没收侵权汽车配件(具体型号数量详见常高新市管强字〔2017〕12018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第12018号财物清单);
2、处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8月17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9月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