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599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河海高峰奶茶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处罚事由
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
1、没收广告费;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河海高峰奶茶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320411MA1WJRRFX8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高峰
处罚结果
1、没收广告费用210元;
2、处罚款420元,合计63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9月13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9月2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