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606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孟河自由行车辆配件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没收侵权产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孟河自由行车辆配件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46436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中二
处罚结果
1、没收侵权三元催化(具体型号数量详见常高新市管强字〔2018〕12028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第12028号财物清单);
2、处罚款9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9月10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9月2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