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609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孟河广乾浩源车辆配件厂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没收侵权产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孟河广乾浩源车辆配件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000201311200115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广
处罚结果
1、没收奥迪汽车中网S3:53套、奥迪汽车中网RS3:39套、奥迪汽车中网SQ3:50套、奥迪汽车中网RSQ3:21套、奥迪汽车中网RS4:63套、奥迪汽车中网S4:45套、奥迪汽车中网A6改W12中网:30套、奥迪汽车中网RS5:10套、奥迪汽车中网S5:21套、奥迪汽车中网RS6:50只、奥迪汽车中网A8改W12(13款):22只、奥迪汽车中网(15款):22只、奥迪汽车A8雾灯框:150只、奥迪汽车A8格栅(15款标配):67只、奥迪汽车中网毛坯:500只。
2、处罚款28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9月18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0月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