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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21055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三井乐尚家副食品店销售伪造的商品条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伪造的商品条码行为
处罚种类
1、警告;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三井乐尚家副食品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TJ0GJ67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周永娣
处罚结果
1.警告;
2.罚款50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18年9月17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0月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