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109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孟河喜事乐蛋糕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孟河喜事乐蛋糕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000201502090255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411425197012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吕艳敏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8元;
2、处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008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1月7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1月2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