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112号
案件名称
特易购商业(江苏)有限公司常州新桥分公司销售过期预包装食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过期预包装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商品,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特易购商业(江苏)有限公司常州新桥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0831523162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曾召顺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19.2元,没收未销售的6盒过期韩今包饭酱;2、处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1月1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1月16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