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117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薛家好易购副食品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薛家好易购副食品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517795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玉祥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0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1月20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2月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