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121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西夏墅吉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案
处罚事由
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西夏墅吉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MKYGA4F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飞
处罚结果
1、处罚款1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1月20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2月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