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129号
案件名称
常州荣生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处罚事由
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处罚种类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医疗器械;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荣生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MFPCG6K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陶红琴
处罚结果
2、没收医疗器械;
3、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1月20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2月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