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147号
案件名称
夏冬芳销售假药案
处罚事由
销售假药
处罚种类
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十年内不得从事与药品相关的工作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夏冬芳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621196610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1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2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