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179号
案件名称
常州新北区小河新村烟酒商店销售过期食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过期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过期食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新北区小河新村烟酒商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20406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建平
处罚结果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瓶“天德利红油豆瓣”;
2、处罚款1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1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2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