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0045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奔牛润尚百货超市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商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商品
处罚种类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奔牛润尚百货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N2KU49K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项伟东
处罚结果
1、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
2、没收不合格产品;
3、没收违法所得709.4元;
4、没收违法所得105.5;
5、罚款25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9月18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0月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