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594号
案件名称
陆纪火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无照经营案
处罚事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无照经营
处罚种类
1、没收侵权汽车配件产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陆纪火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5031951012*****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处罚款9000元。
2、没收侵权汽车用品,共计95只。
处罚生效期
2018年8月24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9月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