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620号
案件名称
江苏新怡华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薛家店以虚假的商品说明销售商品案
处罚事由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销售商品
处罚种类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新怡华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薛家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069523694G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锁华
处罚结果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625元;
3.处罚款人民币86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0月7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0月2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