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635号
案件名称
常州新区圩塘镇临江家具门市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新区圩塘镇临江家具门市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N3DCR9G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方利民
处罚结果
1.处罚款258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1月7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1月2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