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638号
案件名称
陈润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无照经营案
处罚事由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无照经营
处罚种类
1、没收侵权汽车配件;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陈润雨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11198911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侵权汽车配件。
2、处罚款2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1月9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1月24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