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639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春江仁友家具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处罚事由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商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春江仁友家具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WXNWT1D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仁友
处罚结果
1.没收规格型号为501的床头柜一个,没收规格型号为80×60×40(cm)的电视柜一个。
2.处罚款94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元。总计106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1月7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1月2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