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省、市、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北区新桥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於向阳 人大主席
副组长:沈曙东 副镇长
朱益民 副镇长
王雷平 副镇长
成 员:冷建国 财政分局局长
丁国平 工业、科技、环保助理、企业服务站站长
吕 科 党政办公室主任
高志青 农业和水利农机服务站站长、畜牧兽医站站长
刘洪波 建设管理站站长
唐建东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办公室主任
倪伟敏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高东范 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姚 剑 企业服务站副站长
赵 树 企业服务站副站长
黄 霏 宣传统战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丁国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姚剑、赵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同志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联络员。各村(社区)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工作。新桥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