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街道各科室(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河海街道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河海街道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现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河海街道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新北区全民参保计划有关工作安排,通过部门联动、资源共享、摸清底数、分类施策的方式,到2020年,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重点做好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保工作,促使其他群体参保意愿和参保能力明显增强,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阶段
1.准备阶段。2018年5月前,做好人员数据对比,合理制定年度和中长期参保目标计划。成立河海街道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街道全民参保计划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
2.实施阶段。2018年至2020年,河海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将各类法定参保人群纳入社保体系,引导其他群体积极主动参保。
3.总结阶段。每年年底进行年度总结。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措施,调整制定下年度参保目标任务。2020年进行全面经验总结,确保“三年行动”目标全面完成。
三、工作步骤
1.梳理数据和分解目标。摸清各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做好人员数据比对,分解目标任务。以2017年地税全员全额申报信息、社保参保信息比对的人数差额为基准数,2018年至2020年全街道分别按照按差额人数中应保未保人数的40%、70%、98%完成扩面目标任务。2018年根据区社保核查目标任务,核查辖区内差额人数中的应保未保人数并推进参保缴费。
2.明确任务和循序推进。成立社保核查工作组,按照区下发的企业名单分组开展核查工作。工作组采用约谈或上门核查的方式,核查单位参保情况,对于未按规定参保的单位,督促其应保尽保;对于未限期整改的单位,及时上报街道及区全民参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服务实施社会保险稽核,社保稽核部门出具《社会保险专项审计意见反馈书》,并依法限期整改;对于不配合的单位,报区、市人社局移交地税部门强制征收社会保险费。
3.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实时监控全民参保数据,各社区要建立核查台账,及时更新参保单位参保情况,每周上报街道全民参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目标完成情况,每月对各社区推进全民参保的工作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社区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4.分析汇总和年度考核。街道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定期对全民参保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例会,对统计报表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核查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群策群力、共同研讨,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四季度街道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社区全民参保工作完成情况实施年度考核。
四、工作职责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牵头做好全民参保工作,加强和各部门的工作对接,统计全民参保工作进度,及时协调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人社所社保窗口要做好对被核查单位的政策宣传及参保登记工作。
街道经济管理科:在提供政府性补贴政策前,应先向人社所核对企业参保缴费情况,对未依法参保缴费的企业,要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
街道财政分局:在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前,应先向人社所核对企业参保缴费情况,对未依法参保缴费的企业,要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
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海分局:提供辖区各类单位注册信息,特别做好新注册单位登记信息的及时传递。
街道建设管理站:配合做好建筑企业的社会保险核查工作。
街道物管科:配合做好物业企业的社会保险核查工作。
各社区:摸清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和人员的参保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全面参保工作,每月将工作进度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街道成立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街道全民参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民参保计划具体工作。各社区要全力推进辖区范围内的全面参保工作,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推进。
2.加强政策宣传。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个渠道进行集中宣传,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准确把握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理解参保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使用人单位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规范参保、依法缴费;促使全民参保理念深入人心,确保社会保险全民参保工作稳步推进。
3.加强监督考核。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各自目标责任,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时上报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街道领导小组对全民参保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