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务监督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务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居民群众合法权益和集体利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二、工作目标
有效整合社区现有的各类监督机构职能,规范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在居民中推选产生,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可连任连选。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居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居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
三、职责权限
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监督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监督居民委员会等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3.主动收集和认真受理居民对居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列席居务委员会、居民小组(村民小组)、居务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社区“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
2.质询权。对居民反映强烈的居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居务作出说明。
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居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4.建议权。向社区“两委”提出居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提出建议。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居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社区“两委”日常工作。
5.主持民主评议权。居务会议或居务代表会议对居务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居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四、监督内容
居务监督委员会要紧密结合各社区实际,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监督:
1.居务决策和居务公开情况。主要是居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居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2.村级财产管理情况。主要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行管理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级其他财务管理情况。
3.社区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4.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城市社会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等情况。
5.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主要是建设文明乡风、创建文明社区街道、推动移风易俗,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执行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情况。
6.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
五、监督程序
1.收集民意。根据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上门走访、民情恳谈等形式广泛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2.提出建议。围绕监督事项,及时向社区“两委”反映收集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3.监督落实。对监督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与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沟通,督促整改;对发现社区干部在居务管理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4.通报反馈。通过龙虎聚焦、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居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六、工作制度
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当前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议定事项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并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居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同时向街道纪检、组织、民政部门,以及社区党组织报告履行职责情况,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
4.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居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居务档案。
5.完善工作考评制度。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对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应当向全体居民公布。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的成员。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是提高党在社区的执政能力、巩固党在社区执政基础、推进居民自治、提高民主管理水平的需要,是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加快这项工作的进程。
2.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社区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
3.加强监督落实。各社区要把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监督检查居务监督委员会机构是否建立、牌子是否悬挂、职责是否上墙、印章是否刻制、监督内容是否在居务公开台账里有体现、监督委员会是否顺利开展工作等。街道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居规范开展居务监督委员会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