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新北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北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常州市第十四届职业技能竞赛新北区参赛选手选拔、培养工作,展现新北区高技能人才队伍良好形象,现组织开展新北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为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各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竞赛目的
树立“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理念,以技能竞赛为平台,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职工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在全区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能、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为牵头部门,联合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等单位,组成区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培训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商务局、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常州市新北区总工会
承办单位: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组委会成员
组 长:潘永沺
副组长:蒋剑清 孙国庆 秦益霖 张伟贤
成 员:纪政委 王 劲 陆勤学 史巧凤 蒋华亚
巢新华 施吉慧 钱小红 刘新忠 邹华平
唐国荣 周宏坚 陈 平 朱文杰
三、竞赛安排
(一)组别和职业(工种)
竞赛设立12个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电工、车工、钳工、磨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保育员、手工木工、叉车工、智能楼宇管理员、模具工、焊工。
(二)培训和竞赛时间
2018年4月至10月。
(三)参赛对象
我区从事相应职业的一线职工,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标准与命题
竞赛试题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命题,试题分理论(闭卷笔试,客观题)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题。
(五)赛场安排
1.开幕式以及中式烹调师工种职业技能竞赛安排在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举行。
2.闭幕式以及焊工工种职业技能竞赛安排在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举行。
3.电工等10个工种职业技能竞赛安排在企业或学校培养现场举行。
以上所有工种具体竞赛方案由组委会会同承办单位另行制定,具体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方式
区人社局负责竞赛的总体设计以及辖区内参赛选手组织动员、选拔、报名,培训、竞赛等工作;职业学校、行业协会、企业负责承办竞赛现场工作;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的宣传发动、选拔推荐工作。其中:中烹工种由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动员报名工作;焊工工种选送参赛选手名额分配如下:春江镇10名、孟河镇10名,新桥镇10名、薛家镇10名、罗溪镇10名、西夏墅镇10名、奔牛镇10名、河海街道10名、三井街道10名、龙虎塘街道10名。区培训管理中心负责参赛选手总汇总,联系人:蒋夕怡 联系电话:89882736。
(七)时序进度
1.发动阶段(2018年4月至5月):部署竞赛工作、公布竞赛职业(工种)、广泛组织动员,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报名工作。
2.培训阶段(2018年4月至10月):组织各职业(工种)竞赛选手进行集训,强化理论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
3.竞赛阶段(2018年5月至10月):做好选手资格复审、竞赛命题、场地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各组别职业(工种)竞赛工作。
四、奖励办法
依据《常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与实施暂行办法》(常人社发〔2012〕55号)等相关规定,对竞赛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竞赛按职业(工种)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具体如下:
1.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一等奖的选手,由区人社局授予“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组委会给予2000元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2.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二等奖、三等奖的选手,由区人社局授予“区技术新秀”荣誉称号,组委会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3.对各职业(工种)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的其他选手,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升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对各职业(工种)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组委会颁发“区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