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新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l〕20号)、《常州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常政办发〔2018〕7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地质灾害现状以及防治任务,编制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及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建立高效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提高全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力度,有效避免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区地质灾害零伤亡。
(二)工作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各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维护安全稳定的地质环境。
二、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区域
我区发育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及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
崩塌、滑坡灾害主要分布于新北区孟河镇小黄山、栖凤山一带,地面沉降除孟河镇西北角外,其余区域广泛分布,软土、砂土主要分布于新北区春江镇、孟河镇、罗溪镇、西夏墅镇、奔牛镇等区域。
三、主要地质灾害点的现状
根据修编后的《常州市新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简报》,常州市新北区隐患较大和存在潜在威胁对象的隐患点有9处,9处隐患点按灾害类型分为:滑坡5处(1处已治理)和崩塌4处(1处已治理),隐患点位置全部分布在新北区孟河镇。各隐患点特征如下表。
野外编号
编号
隐患点位置
经纬度
灾害类型
危害程度
等级
东经
北纬
2018XB0001
2018CZ0084
小黄山炸药仓库东北路北侧
119°49'56.8〃
32°2'25.1〃
崩塌
小型
2018XB0002
2018CZ0087
新北区孟河镇常州超杰玻璃厂正门道路对面
119°50'53.0〃
32°2'36.3〃
2018XB0003
2018CZ0060S
小黄山中段山顶南北过山道路中段东侧小黄山村村民朱建方住宅房西邻山坡
119°50'12.0〃
32°2'33.9〃
滑坡
建议核销
2018XB0004
2018CZ0086
新北区孟河镇原小河针织厂后侧山坡
119°50'42.6〃
32°2'27.4〃
2018XB0005
2018CZ0088
新北区孟河镇原小河针织厂后侧上方山坡
119°50'42.8〃
32°2'28.2〃
2018XB0006
2018CZ0082
新北区孟河镇汇丰车业后侧
119°50'42.9〃
32°2'24.5〃
2018XB0007
2018CZ0083
新北区孟河镇九龙禅寺北侧在建山坡
119°50'41.6〃
32°2'1.4〃
2018XB0008
2018CZ0085
栖凤山人文陵园西侧轧石场
119°47'10.0〃
32°2'18.2〃
2018XB0009
2018CZ0059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栖凤山人文陵园骨灰堂西邻山顶
119°47'16.1〃
32°2'12.5〃
四、防灾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的大事,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提高对地质灾害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二)重视巡查,抓好汛期防灾工作。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完善镇、村逐级负责制,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在汛期前及汛期中加强对各责任区内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工作,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防范措施。
(三)强化监管,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矿山监理为抓手,要求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置边坡和安全平台,严格按照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整治性开采,针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点,督促矿山企业抓紧落实监测、避让、整治等各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隐患突出的矿山企业,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紧急情况下通知联络、疏散撤离、抢险救援的程序办法,建立企业与周边居民点等的联防联动机制,遇有险情,立即进行转移、疏散。
(四)严格制度,提高防灾应急反应能力。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速报内容和时间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汛期内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必须按规定迅速上报。同时,所在镇、街道必须切实安排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保证能够随时启动应急预案。
(五)建立预警机制,协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根据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与常州市气象局签订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