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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1月16日,新北区人民政府与薛家镇辖区内的东京制纲、华迪热镀锌、庆南电镀、晨丰电镀4家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了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承担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将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目标细化,既利于企业有效执行,又便于政府考核落地,涉及排查及整改土壤污染隐患,防止新、改、扩建项目污染土壤,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履行危险废物依法处置责任,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土壤,防止治理与修复工程造成二次污染等。
《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将在2018年按时间节点逐条落实相关内容,新北区政府也将对企业执行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结果像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