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十三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九大确定了新的目标任务,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财政系统将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紧密联系财政改革发展实际,找准工作定位,理清工作思路: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并全面贯彻到财政工作中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全区“三提四优三强化”十大工程,找准财政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加强预期管理,做优做实财政收入,强化民生导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突出统筹兼顾,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优化体制机制,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北区提供坚实保障。
1、抓好开源节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一是强化财源建设。主动应对“营改增”后收入征管新形势,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地方财源体系,夯实财政收入中长期增长的基础;二是加大综合治税力度。继续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和协税护税一体化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全面掌控经济数据,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提升保障能力。按照保民生、保重点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四是切实加强支出管理。突出厉行节约原则,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分配方式,建立“能进能出”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加强对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督查,提升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2、发挥杠杆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一是严格落实上级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充分释放政策效应,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深化财政与金融、科技与人才等政策联动,加强上级政策研究,做好政策、资金、项目对接工作;三是创新扶持方式,综合运用产业引导基金、以奖代补、风险补偿、建立资金池增信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四是继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完善农业支持补贴政策。
3、拓展筹资渠道,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一是主动对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做好项目与资金储备工作;二是建立完善新型城建投融资机制。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力度。积极向上争取,用好用足政府债券资金。大力推进直接融资,利用好资本市场采取多种方式融通资金,确保重点项目支出需求;三是全力配合做好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土地出让金收入征收任务;四是组织做好存量国有资产、资源的处置工作,弥补建设资金缺口。
4、深化财政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不断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二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未来三年建设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三是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规范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滚动管理,完善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制度,优化分配方式,加强整合力度;四是提升财政管理透明度。加强预算公开考核和监督检查,继续深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
5、加强国资监管,纵深推进国企改革。一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整合出资人监管、审计、外部监事、纪检监察监督和巡查力量,构建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二是优化国资运营体系。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和平台公司优化、重组和转型工作,充分发挥区直属公司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支撑和主力作用;三是深化各项改革。稳步开展混合所有制、薪酬管理、改制上市等改革,分类分步推进,增强国企发展活力;四是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五是全面加强监管。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区属国企重大决策、企业负责人履职行为、对外投资、资产和财务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规范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一是做好债务核查和甄别。动态监控镇(街道)、区属公司的债务规模、结构、收益、变现和平衡能力等情况,厘清区与镇(街道)、政府与公司的偿债责任;二是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强督查考核,通过拓宽偿债资金来源、加快存量置换、处置政府资产等措施,努力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三是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完善公益性项目投融资机制,妥善解决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全面排查、及时改正不规范融资行为,坚决杜绝新发生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四是加强风险预警与处置。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责任,扎实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7、强化财政监督,严肃财务财经纪律。一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拓展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法,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管理全过程的监督体系;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政府采购项目、重要政策措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管理;三是加强资产管理。认真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收益、信息系统管理;四是夯实管理基础。梳理部门、岗位工作职责,科学确定责任边界,优化财政业务流程,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业务风险。
8、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三大一实干”活动成果,全面、全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证财政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确保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安全;三是狠抓作风效能建设。强化财政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和区财政系统自身建设三年行动规划,树立一流的目标追求,实施创新亮点培育工程,打造一流财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