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组织:
为认真落实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近阶段党建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党支部可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联系实际查摆问题。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5.制定措施抓整改。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6.明确时序进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8年2月底前结束,并于2018年3月5日前将民主评议工作总结、《基层党组织班子民主评议表》(附件1)和《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汇总结果、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4)等材料报局组织人事处。
二、评选“一先两优”
经研究,决定在局直属党组织中开展2017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范围为支委成员、兼职党务工作的党员。各支部根据实际,最多评选推荐1名,且与“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不能重复。
各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候选人数不超过参加评议党员总数的10%,最終人选将由局党工委根据个人实绩和党组织等情况统筹考虑、研究确定。
各支部要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并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报先进党支部。下列材料请于2018年3月5日前一并报局组织人事处:①被评为“优秀”党员的《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②《社会事业局党工委2017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③《社会事业局党工委2017年度先进党支部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6)。
三、填报2018年党员发展计划
各直属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按照“入党申请人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的规定和程序,从严掌握发展计划,认真填报有关信息,并于2018年3月5日前将《党员发展情况信息表》(见附件7)报局组织人事处。
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春节临近,各直属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做好条线节前的走访慰问工作,要结合“三大一实干”、“万名党员入万户”中群众问题建议答复解决情况,进一步做好问题建议的整改落实。关注群众意愿诉求,关心困难职工、贫困学生等弱势群体,让广大贫困家庭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各直属党组织要将走访慰问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通过送温暖,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并建立起联系、服务群众和扶贫帮困的长效机制。
附件:1.基层党组织班子民主评议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 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5.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6.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7.党员发展情况信息表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