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全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基本装备及医用仪器设备管理的意见》(常新社财〔2013〕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新社卫计〔2017〕45号)以及《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新财行〔2018〕16号)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各单位基础建设、医用设备采购申报计划,现将经局研究同意的2018年度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和设备采购区级补助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区政府相关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1.新北区2018年度基层医疗单位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汇总表
2.新北区2018年度基层医疗单位基建维修工程项目汇总表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