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常州宏悦妇产医院: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设置预防接种单位的指导意见》(苏卫疾控[2017]4号)精神,我局对申报预防接种的单位进行了资质认定审核工作。根据审核结果,经研究,确认1家新生儿预防接种单位,现通知如下:
接种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地 址
责任范围
接种
类别
核准编码
常州宏悦妇产医院
吴志军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号1幢101
本单位产科接生的新生儿
新生儿接种
320411B018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