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新北区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2日
新北区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2018年是积极实施计划生育“十三五”规划的中期评估之年,也是卫生计生资源整合、计生服务管理的转型发展期。做好今年的计生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紧紧围绕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为重点,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注重民生服务,加快转型提升,狠抓工作落实,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出生政策符合率99%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95%以上,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达标率95%以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兑现,人口信息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达标率95%以上,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达到投入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巩固计生基层基础工作,提升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1.完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通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任务,加强考核评估,确保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与新时期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合理设置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项目、权重和目标值,继续严格实行计生“一票否决制”。
2.实施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建立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机制。大力推行网上办理、预约办理,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加大“掌上计生”APP的宣传力度,提高系统的使用率,加快实现生育登记信息网上受理、网上查询和网上反馈。积极推行委托代办制度和个人承诺制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做到以行政告知为前提、依法行政为手段、强制执行为突破的执法模式,切实做到依法征收、规范管理、文明执法。
3.强化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的引领作用,提升计生信息系统数据的有效性、真实性,为人口决策和人口分析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切实保障信息渠道畅通,提高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信息资源,运用信息化手段,精简基层台账、报表。完善人口信息统计规范化制度建设,明确信息统计工作流程,规范人口统计数据的应用范围,加强对人口信息数据的保密,加大对基层信息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
4.整合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推进基层卫计机构职能整合,确保整合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要稳定计生行政管理机构,健全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按常住人口比例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承担宣传计生政策法规、落实奖励优待、统计人口信息、查处违法生育等任务。要优化配置计生服务机构,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增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职责的落实。
5.推进计划生育新国优创建。按照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夯实工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认真解读主要内容和指标体系,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同时把创建工作与“十三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的中期评估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强化家庭发展载体建设,增强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6.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建设活动。继续实施“幸福家庭建设”工程,围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和各大计生纪念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科学、健康、依法、负责任的婚育观念,营造推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系列活动,在全区开展 “幸福家庭”评比表彰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不断提高家庭健康水平和家庭发展能力。
7.全面兑现计生各项奖扶政策。认真做好计生家庭各项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做好企业一次性奖励发放途径和发放模式变更的宣传和引导工作,确保农村奖扶、计生特扶、企业一次性奖励、城镇无业人员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兑现及时,发放到位。
8.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快提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能力,完善免费孕优检查预约机制,促进免费孕优检查工作与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融合,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健康检查服务。要重点加强对新婚以及高龄孕产妇的优生服务指导,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力度,着力提高出生人口整体素质。
9.拓展免费药具发放新渠道。要坚持以群众生殖健康为追求,以按需服务、优质服务为目标,按照“健全网络,畅通渠道,保障供应,满足需求,方便群众”原则,在全区加快建立健全“定点自购+定点自取+预约送货”相结合的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体系。继续探索新建“U爱屋”、探索药具发放进卫生服务阵地、进高校,积极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创新服务举措,切实保障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方法的自主选择权。
10.综合治理性别比问题。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加强禁止“两非”的宣传工作,完善整治“两非”违法行为部门协作、联动执法、共同监管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11.进一步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化作用。要继续充分发挥江苏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的作用,实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的网上协查和反馈,让流动人口少跑路,提高服务的效率。定期做好流动人口婚孕育信息登记核查工作,及时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协查和反馈,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和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机制,确保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12.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程。认真落实省《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年)方案》,突出“人口流动 健康同行”主题,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针对流动人口特点和需求,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系列活动,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创建,形成政府部门主动作为、流动人口积极参与、人人共享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加紧做好农村流动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要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农村流动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安排,提高农村流动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要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和社会组织的优势,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共同开展农村流动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
13.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意见》精神,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项目,通过卫计资源的整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等内容上有所突破。
14.探索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新思路。完善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系列活动,落实好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应享受卫生计生惠民利民政策,促进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特别是贫困流动人口家庭的健康发展。以康健驿站建设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为突破,提升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社会融入能力。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通过开展调研、组建志愿者队伍、开展宣传倡导、关怀关爱活动、创建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等内容,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行。
(四)充分发挥协会组织优势,保障计生家庭各项权益
15.切实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加强和完善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做好区级计划生育协会的换届工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社会团体的组织优势,引导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的健康发展。
16.继续开展生育关怀帮扶项目。各地要高度重视计生特殊家庭的帮扶工作,切实落实计生特殊家庭“三项制度”(联系人制度、慰问制度、经常性活动制度)。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凭“特扶证”等有效证件可以享受的优先优惠照顾,为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开通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继续推进“爱心家园”和“生育关怀帮扶基地”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把工作重心放在对计生特殊家庭的精神慰藉、日常关爱、个性化服务之中,不断完善政府主导、专业介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个案帮扶的服务体系。
17.继续做好计生系列保险服务工作。以独生子女家庭、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育龄妇女、0-18周岁孤女为重点对象,继续做好系列保险品牌项目宣传推广工作,确保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全覆盖。要主动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做好计生系列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参保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
18.继续实施婴幼儿早教惠民工程。继续发挥区、镇(街道)两级公益早教基地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拓展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开展0-3岁婴幼儿公益早教指导、体验活动,实现早教知识100%进家庭,早教体验100%进社区。
四、保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一票否决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各级应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对在计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计生部门要适应新时期计生工作的新要求,不断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科学、可行、有效的措施。要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改革,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
3.进一步履行综合治理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计生综合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业务,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真正做到各负其责、优势互补、齐抓共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附件:1.新北区各镇(街道)2018年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政府考核指标)
2.新北区各镇(街道)2018年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条线考核指标)
3.新北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