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监电〔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局、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