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高新区(新北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常安监〔2018〕41号)精神,结合全区 “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相关工作要求,决定自今年3月起至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区职业病防治形式好转。
二、工作目标
推动企业积极、有效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整改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惩戒一批、关停一批”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整体水平。2018年底,全区力争职业健康立案数达到安全生产事前立案总数的30%,职业健康处罚金额达到安全生产事前执法处罚总额的30%。全年职业健康执法处罚数量力争高于2017年的水平。
三、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范围
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执法,尤其要对近两年已经开展专项治理的石英砂制品、石棉制品、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铸造冶炼、船舶修造、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危害人员多和有新发职业病病例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重点内容
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5)未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
(6)近3年有新发职业病病例和发生职业病群体性事件的现有企业;
(7)其他严重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我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各园区(镇、街道)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一)部署阶段(3-4月)。各园区(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年度计划执法安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二)实施阶段(4-10月)。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等规定严肃、规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对于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体检的违法行为,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要视情节轻重并处相应罚款;对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等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纳入“黑名单”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总结阶段(11月)。各园区(镇、街道)于11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总结材料(含附表)报区安监局(总结报告应包括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区安监局将对各地上报的经验做法予以提炼,形成总结材料报送市局,同时对活动开展有力,效果明显的单位予以加分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搞好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将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部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和执法检查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业健康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做好任务分解,逐级部署落实,强化舆论宣导,推进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2.协调统筹推进。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要把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与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尘毒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粉尘危害专项治理以及职业健康监管基础性、日常性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协调推进。要与“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要按照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完成好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执法保障。要针对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要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健康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是否全面规范等工作,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执法检查。
4.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要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5.及时梳理上报。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于3月25日、6月22日、9月22日前将本地区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区安监局(报送内容包括活动安排部署、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黑名单”企业和附表等)。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增加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考核比分权重,并将执法年活动的工作成效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区局将根据工作时序及时组织对各园区(镇、街道)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约谈,多措并举推动“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常州高新区(新北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