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
常州市新北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行动方案
2017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不断加强,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打非治违成效显著。为巩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成果,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常新政〔2018〕11号)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区安监局决定2018年在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执法提升年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为主题,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以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一杜绝一控制双下降”(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继续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紧扣“一条主线”。紧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条主线,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各项工作措施。到2018年底,全区所有企业基本实现“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到位)。
(二)确保“三个100%”。违法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实名举报核查率100%,违法犯罪移送率100%。
(三)保持“五个提升”。监督检查计划检查企业数量明显提升,原则上比上年度提升10%以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总量明显提升,事前立案占比85%以上;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明显提升,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打击力度加大;执法质量效果明显提升,执法一家、规范一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达到“零撤销”“零败诉”;执法能力、监管水平、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解决一般性检查多、执法少和行政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注重教育引导、警示震慑,促进企业自我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坚持突出重点。立足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和现有执法条件,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导向,明确执法重点单位、重点事项,区分轻重缓急,力求执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防止片面追求执法覆盖率。
(三)坚持过罚适当。根据客观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正当、依据正确、证据确凿,规范自由裁量,维护法律权威性、严肃性,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注重统筹协调。加强执法工作统筹部署,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分类分级。上下协调、多方联动、综合治理,注重多部门协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四、主要举措
(一)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计划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制定,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员数量、企业现状、产业结构、装备保障等因素,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方法、频次和措施,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于3月底前报执法大队备案。计划实施过程定期跟踪,确保计划执行率100%,整改复查率100%。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保持严管重罚高压不减。围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熔融、有限空间作业、外包项目作业等重点环节,汇集执法资源,采取专项执法方式,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提高执法震慑力。持续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继续实施基层委托执法,对园区(镇、街道)事前处罚实施量化,原则上处罚起数不低于10起(滨开区不低于18起)。区安监局每季度将对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年底对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实施专项考核,专项考核纳入到对园区(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深度。做到“七个必查”。即群众信访举报的必查、最近三年内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必查、纳入失信惩戒名单的必查、新发职业病例的必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严重的必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必查、重大危险源必查。执法检查必须坚持执法为主,严格依法执行现场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力戒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进一步强化隐患整改。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隐患闭环整治作为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对上级督查以及全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驻点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逐一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不漏项、不缺项。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予以上限罚款,对逾期不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处理决定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做到问责与整改并重。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用事故教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六)进一步强化执法评比。在系统内开展“立案三比、无案三查、办案三严”活动,即:立案三比(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无案三查(查原因、查过程、查责任)、办案三严(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以达到安全生产执法为法律树威、为监管立信、为企业明责的实际效果。用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执法来改变安全生产“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困局,以重典强力遏制企业及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七)进一步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作为“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加大执法震慑力度,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方。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和网站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领域内的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广泛营造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
(八)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多频次开展监管执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组织开展文字录入、执法文书制作、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装备使用演练等系列技能竞赛,形成“学法规、练技能”的良好氛围。年内将组织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执法竞赛,开展行政处罚案卷点评会议,以此推动执法检查手段技术化、专业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探索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安全检查,邀请专家参与,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
(九)进一步强化规范执法。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案件审核、现场检查等各类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规范案件办理立案、取证、回避、询问、调查、合议、执行等各个环节,确保执法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省市自由裁量细则,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严禁随意执法,乱用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灵活运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十)进一步强化执法效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积极推行监管监察人员全员执法以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推进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有效融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行动,集中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绩效评估,完善“双随机”、“回头看”及专项督查制度,提高执法效果。年内,区安监局将定期开展区镇联合执法,并适时组织省内外执法学习交流活动。
五、实施步骤
执法提升年活动总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具体执法行动和相关工作可同步或交叉开展。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8年3月)
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对执法提升年活动进行总体规划,详细安排,动员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执法提升年活动行动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要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摸底排查有关情况和执法案源,为开展执法行动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11月)
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要按照执法提升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年度执法计划,合理安排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建立执法提升年活动台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及时分析情况,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区安监局拟对在活动期间被立案查处的企业、给予责令暂时停产停业的企业组织“回头看”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
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要认真总结执法提升年活动经验,将执法提升年行动中形成的好措施、好办法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予以长期执行,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健康发展,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创造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监局成立执法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童广武局长任组长,单正中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协调、推动执法提升年活动顺利开展。
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提升年活动,切实把执法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执法提升年活动,推动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执法效能。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要把执法检查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以执法推动监管工作落实,以执法检验监管工作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严格依法从严处理。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安监局将对执法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的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情况报送不及时、执法行为不规范等情形将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考核评比,将执法提升年活动的工作成效纳入各园区(镇、街道)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考核比重,对工作认真负责、敢于顶真碰硬、执法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给予表彰奖励。
(四)做好信息报送。请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于6月30日前上报执法提升年活动阶段性工作情况,于2019年1月4日前将执法提升年活动总结上报区安监局。
邮箱:5459681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