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2018年常州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常安监〔2018〕56号)、《2018年新北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常新安监〔2018〕41号)要求,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集中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
附件:/uploadfile/cznd/2018/0815/20180815132611_346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