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安监〔2018〕6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李俊,电话:85177991。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
附件:/uploadfile/cznd/2018/0815/20180815133138_57729.pdf
/uploadfile/cznd/2018/0815/20180815133202_8597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