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执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2018﹞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市安监局关于贯彻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安监﹝2018﹞67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迅速将文件传达到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并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学习,在危化品项目建设安全行政许可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3日
附件:/uploadfile/cznd/2018/0815/20180815134706_77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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