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8〕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园区(镇、街道)再排查再梳理,并将相关情况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乔艺,电话:85179077。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3日
附件:/uploadfile/cznd/2018/0815/20180815152830_7375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