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现将《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企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的通知》(苏安监办〔2018〕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附件:/uploadfile/cznd/2018/0815/20180815163800_68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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