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常安办[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抓好贯彻落实。并请区城建局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6月4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附件:/uploadfile/cznd/2018/0822/20180822112455_3793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