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委办,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和关于明察暗访广西壮族自治区涉氨制冷企业重大隐患整改2个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8〕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附件:/uploadfile/cznd/2018/0822/20180822141630_5385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