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月6日,《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18〕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对于准确把握我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方向,加快推进我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措施的落实,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统一认识,深刻领会《实施意见》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明确了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重点改革任务,从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各园区(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角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联系实际,创作性地抓好《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有力执行、落地生根,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 迅速推进,抓好《实施意见》学习宣传贯彻。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进步的难得机遇和强大动力。各园区(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舆论引导,掀起学习宣贯的热潮。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要将《实施意见》列入党委、党组织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通过交流会、研讨会、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把《实施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二是抓好企业宣传培训。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系统企业的宣贯培训工作,强化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要把《实施意见》列入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培训重要内容,通过举办辅导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把《实施意见》精神宣传到每个企业员工。三是强化社会宣传。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等主流媒体,集中报道、广泛宣传《实施意见》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提升社会共识。
三、 联系实际,强力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各园区(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学习宣贯《实施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落实的合力。要结合实际,对照《实施意见》,梳理各自工作任务,明确改革时间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各项具体实施办法。要强化示范引领,围绕《实施意见》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先试先行,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要加快推进落实,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目标,着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强力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请各园区(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8月15日前将推进部署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85585573。
附件:/uploadfile/cznd/2018/0822/20180822143949_87947.pdf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