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苏安监办〔2018〕30号)层转给你们,请对照省、市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9月26日前将防暑降温工作总结报区安监局。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3日
附件:/uploadfile/cznd/2018/0822/20180822145539_480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