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日前,常州市安监局在《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试行)》和2009版《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吸收9年来执法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良好的建议,制定出台了2018版的《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执行该《细则》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细则》内容,熟悉掌握自由裁量标准。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日常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过程中,要严格对照自由裁量标准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