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层转《省安委办关于近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近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苏安办函〔2018〕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开展再排查再摸底工作,在三季度修订全区重点工贸企业名单时进行调整;情况复杂的企业要请行业专家进行甄别或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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