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安委办,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准确掌握《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实施情况和工作进度,进一步了解《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优化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确保《规划》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分工及时间
(一)评估范围
《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采用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二)评估分工
常州市新北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规划》任务分解开展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
(三)评估时间
中期评估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6日。(附件4)
二、评估主要内容
主要围绕《规划》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以及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实施进展情况。
(一)规划指标部分。对《规划》所确定的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指标进行中期统计分析,预测2018年及“十三五”末期进展情况。详见《﹤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统计表》(附件1)。
(二)规划主要任务部分。对《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主要任务逐项进行总结评估,对涉及的量化目标任务进行统计分析。《规划》评估的主要任务包括8个方面,涉及的主要量化目标任务61个。详见《﹤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进展情况表》(附件2)。
(三)规划重点工程部分。对《规划》所确定重点工程从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总结,统计分析项目开工率、完成率和资金投放量。《规划》评估重点工程(项目)包括5大重点工程。详见《﹤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进展表》(附件3)。
(四)规划保障措施部分。对《规划》所确定各项保障措施(4个方面)的落实及效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详见《﹤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保障措施进展情况表》(附件4)。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为全面掌握《规划》实施中期进展情况,深入了解规划实施的成效和问题,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需要多主体、多维度开展评估,在评估主体、评估形式、评估流程、评估标准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一)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在对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评估的基础上,重点评估规划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在对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性评估分析的同时,科学合理选定参数,对规划指标、目标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通过数表、图表等直观形式进行统计分析、定量反映,形成量化评估结果,提高规划评估效果。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指定1名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于11月2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新北区安委办,11月9日前将《规划》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实施进展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送新北区安委办。
联系人:施晨杰,电话(传真):85177977,邮箱:649515117@qq.com。
附件:1.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统计表
2.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进展情况表
3.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表
4.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保障措施进展情况表
5.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研时间表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1: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统计表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
基数
2016年
2017年
2018年10月底
规划值
实现程度
填报单位
实际数
比2015年
降幅(±%)
2017年实际数
比2015年降幅(±%)
2018年10月底实际数
比2017年同期(±%)
主
要
指
标
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10%
区安委办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3
较大事故起数
4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0%
5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附件2: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进展情况表
(一)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规划要求
规划具体内容
实施进展情况
具体措施
实施效果
自我评估
未完成原因分析
一、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1.全面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级党委、政府逐级抓好责任落实,发挥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把安全生产监管履职纳入干部考察之中。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责任。
区安委办、各园区(镇、街道)安委办
2.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强化依法规范执法和计划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一线进行执法检查。
3.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4.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实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乡村、社区的全覆盖。建立乡镇(街道、园区)、行政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制度,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暗查暗访、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力度,从严从重处罚违反安全生产的事故。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手段,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一必须”,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2017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企业、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基本实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要求。
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到位,试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根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调级。
8.设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安全总监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
区安监局、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二)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体系
一、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体系
9.每年组织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四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全区以及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进行较大风险因素辨识与管理工作。
10.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1.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适时聘请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建立事故隐患管理档案,逐一落实整改,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信息平台与区安监局联通。
12.对重点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化工企业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层保护分析(LOPA)、安全完整性等级分析(SIL)等风险评估方法辨识、排除安全风险,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与防控机制。
13.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推行事故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制度,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按期完成整改。
14.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
区安委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建设事故隐患动态监察系统
15.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起以网络信息系统为平台,以企业自查自报自改、部门实时监控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系统。
16.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17.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安全评估、建档备案、应急管理等工作机制,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视频监控、自动化控制等有效的管控和预警。
(三)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18.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88号令),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之间、政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19.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充分发挥现有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能力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区应急救援队和大、中型企业应急救援队建设,形成结构合理、上下贯通、纵横衔接、互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20.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实训演练基地建设,强化大型先进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应急通信能力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21.加强应急培训教育,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2.在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分行业分领域建立起安全生产救援专家队伍;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化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规模适度、布局合理。
区经发局、商务局、城建局、社会事业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四)加强企业本质安全建设
一、严格企业安全准入
2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监察,监督其保持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行政处罚措施。
区经发局、城建局、安监局、行政审批局、新北运管所
24.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和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新建化工企业必须进化工园区。对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采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的企业,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改造或转产、搬迁、关闭。进一步科学规划布局,着力发展高端产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化工项目审查标准、严格项目审批,把好源头关,从严审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项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依法对企业项目建设中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依法对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和安全检测检验。
区环保局(263办)、安监局、行政审批局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5.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的原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重点抓巩固、二级达标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达标企业积极抓改进,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6.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监管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到“十三五”末,企业评审达标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创建二级标准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广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推动更高层次、更高标准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快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后运行质量差、经复核不满足达标条件要求的,一律降低标准化等级或取消标准化企业称号。
区经发局、城建局、安监局、新北运管所、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三、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27.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不良信用记录制度、“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及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到2020年,全区基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和隐患治理水平
一、危险化学品
28.持续提升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
29.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等安全标准,继续推动18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工程和危险化学品罐区本质安全提升工程,逐步淘汰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对重点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指导企业加强风险防控。
30.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搬迁、转产和关闭。
二、交通
31.建立健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机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和倒查制度,对重点危险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2.优化道路交通秩序,规划货运车辆绕行通道和路线,对工业集中区、建筑工地周边各类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多发、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管。提升主干道路及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等级,对现有道路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注重新建道路的安全设计。
33.加强和落实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和运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形成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34.建立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的预防和救援机制,有效规范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区安监局、区交巡警大队、新北运管所
三、建筑施工
35.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的到岗情况检查;逐步推行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安全预警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在建工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
36.全面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考核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37.加强全区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现有监督人员和各园区(镇、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发挥各园区(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区城建局
四、消防
38.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堵疏结合方针,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9.建立重大火灾隐患“随列随挂”机制,挂牌督办。
40.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大西部乡镇消防设施投入,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标准化建设,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建设。
41.加强对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大型工业园区等单位及场所的消防监控与预警,推广运用火灾智能救助系统,提升抗御火灾能力。
42.深化消防工作改革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建设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
区消防大队
五、冶金工贸
43.全面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建立起“以较大危险因素便是管控为重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为抓手,以层层落实企业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巩固全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区安监局
六、特种设备
44.推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建设,督促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预案”管理,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和台账,全面实施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切实有效。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消除设备隐患,提高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应急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别是加强电梯安全维护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七、烟花爆竹
45.按照“统一规划、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搞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划布点工作。全面推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从严监管烟花爆竹采购、储存、销售各环节,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分级管理制度,继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在重点时段,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
区宣统部、市场监管局、安监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
八、农业机械
46.以基层管理网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拖拉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
区农业局
(六)强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一、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
47.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战略,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生产机械化,实现高危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应用,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安全生产,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对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实时,全方位的智能分析、诊断,实现安全预测、预判、预警及智能化控制,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吸收国外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技术,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化工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
区科技局、
二、全面提升安全科技服务能力
48.实施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积极培育和扶持第三方提供规范的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推动动火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引导第三方中介机构参加安全检查工作。
49.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建设,大力培育“安全管家”和“健康顾问”,发挥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验收、事故查处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0.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借助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中介机构,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安全难题,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51.鼓励和引导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安全技术项目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工作。以防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为突破口,着重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共性技术难题,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提供科技支撑。建立安全科技专项资金和奖励制度,促进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区财政局、科技局、安监局、
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52.加快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深化信息化与安全生产业务融合,逐步实现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升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和事故应急救援水平。从企业和部门两方面着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信息的沟通和系统的融合,提升政府部门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和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七)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
一、强化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53.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推动用人单位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识设置、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依法组织开展职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020年底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达到95%以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治理
54.引导用人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劳动者健康保护的先进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按照“整治一个行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推动一批企业科技进步、制订一套先进适用技术标准”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化职业性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
三、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
55.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状况摸底调查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全面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完善基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信息监测与统计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信息动态互通与共享机制。
区安监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6.研究制定好行政审批改革后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程序、简化流程、严格时限、高效便民,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和水平。加强与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职业卫生监管合力。
区安监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行政审批局
五、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
57.大力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强化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提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以及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技能。
区安监局、
(八)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文化体系建设
一、强化安全宣传体系建设
58.创新和完善区、乡镇、村三级联动、互动的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理念和意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安全宣传活动。
区委宣统部、区安监局、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二、强化安全教育体系建设
59.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引导社会成员确立共同防控风险的理念,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风险辨识、安全防护和自救互就能力。
三、强化安全培训体系建设
60.建立区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形成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的培训制度,健全安全培训考试体系,完善安全培训机考和实操考核。加强“三项人员”培训,形成行业培训、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格局。建设远程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建立网格化宣教平台。创新教学方式,采取因人、因工种施教的方法,满足不同层次学习人员的学习需要。抓好师资力量建设,建立一支专业性强、知识面广、有丰富授课技能的安全生产培训师资队伍。完善督查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安全培训台账不完善、安全培训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内容和人员不落实的单位采取行政措施。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和社会力量,培养建立具有我区特色的专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教考分离”原则,严把培训考核关。创建安全培训示范企业,指导和督促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向示范企业学习,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安全生产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安全文化体系建设
61.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加强以培训安全理念、思维、心态、知识、技能等为重点的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人的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
附件3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表
(1)安全监管与应急救援一体化云系统平台建设
实施要求
已落实总投资
(亿元)
已落实政府投资(亿元)
实施完成情况
1、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安全生产综合平台,建立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体系,支撑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
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和智能化。在常态下,实现安全监管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对重大危险源和应急资源情况的掌握率将提高到95%以上;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危险物料、储量、温度、压力、视频、报警信号的实时监控预警;实现对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的科学管理;非常态下,使应急救援工作实现由主观决定到科学决策的转变。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体化云系统平台,将形成一个互联互通、动态管理、责任落实、预警监管处置运转顺畅有力的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整合已有的安全监控平台、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完善滨江化工园区应急平台,建成涵盖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警预测、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检查、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核心业务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应用物联网技术将企业现有自动控制系统、危险化学品动态数量、安全监控系统中的温度、压力等参量接入平台,实现远程监管监察。
2、平台紧紧围绕服务于防范事故、实时监测预警、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和应急救援辅助决策,加强依法治安,深化信息化与安全生产业务融合,加快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与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依托公共和政府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资源,建成新北区安监部门、新北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安全监管与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安全生产基础信息规范完整、动态信息随时调取、固有风险实时监测预警、执法过程便捷可溯、应急处置快捷可视、事故规律科学可循,全面提升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效能。
(2)常州城北应急救援 物资储备中心建设
3、以常州滨江开发区为重点,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按照个人携行装备(救援人员生活用品携行包)、常用备份装备(消防部队及专业救援队处置常见灾害事故时所需装备的备份)、常用备份物资(辖区常见灾害事故储存的应急救援物资)三大功能储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实行分类存储,集中化、模块化管理。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优化完善现有人员救助、抢险救灾、污染处置等类型物资储备,加快建设物资储备仓库和抢险队伍,同时调整或增加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
4、建设滨江化工园区域内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信息系统
实现对事故的预测预警和快速响应,实现科学高效救援。
5、整合滨江化工园区各支队应急救援队伍
救援队伍之间实现资源共享,设置统一的指挥协调机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区域作战能力。
6、完善救援队伍装备
发生重特大事故等情况下,现有的救援装备作用可以满足救援要求。
(3)科技兴安工程建设
7、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
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利用无线传感、物联网、“互联网+”及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对生产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和作业环境等进行实时、全方位的智能分析、诊断,实现安全预测、预警及智能化控制。
区科技局
8、设立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
鼓励引导企业实现安全科技研发和成果运用。坚持政策、资金支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相应建设化工、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安全科技研发、应用、推广中心。
9、建设安全科技示范工程
依托常州大学等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推进危险化学品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应用项目的建设;建立离心分离自动化控制系统示范工程;建立储罐氮封自动化控制系统示范工程,建立18钟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示范工程。
(4)诚信体系建设
10、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安办〔2015〕14号)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主动履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017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对全区范围内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带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根据《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诚信度评估办法》,进行不良信用记录考核,对责任事故的不良记录,实行分级管理。每年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严重不到位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依法从严从重采取行政手段,并向金融、保险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进行通报。利用全社会的力量制约、督促企业切实、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情况进行初次评估,并填写《常州市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诚信度记录表》,对各个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进行评级。
区安委办、经发局、城建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
(5)监管检查执法能力建设
11、加强监管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
2018年底前,按照辖区内工业企业数1%(或职工总数的万分之二)的比例配备基层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试行1+N+L人员配备模式。对安监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80%
区编办、安监局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记录制度,做到责任可追溯,特别对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的,对关键证据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图像资料予以固定。
加快推进全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环境建设工程,健全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改善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完善多功能便携式检测设备、移动执法装备配备,应用基于“互联网+”的安全生产科技监管监察信息平台,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积极推进安全监察“云系统”平台建设,通过执法终端,随时录入并上传相关信息,自动生成执法文书相关内容,客观记录每次案件办理的流程,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
13、加强监察执法的装备建设
全面落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保障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必要的办公场所、车辆、通讯、执法监察、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水平,配备多功能便携式检测设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
到2020年底前,全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100%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配置。
区财政局
附件4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保障措施进展情况表
一、落实安全监管目标责任
1.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各级乡镇、街道、区有关部门,成立规划实施的领导机构,区和各乡镇街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分解任务和目标指标。各级乡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把安全生产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各园区(镇、街道)安委办
2.健全领导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推动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按照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健全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各级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完善“一票否决”制度。加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出台考核办法和细则,把工作过程与事故指标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组定期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分类与定期安全审计,加强风险防范,提高事故应急管理能力。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3.按照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要求,并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规模,切实落实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加大对安全设施设备、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监管装备和信息化管理、安全专家工作经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励经费等方面的投入。
区财政局、安监局、各园区(镇、街道)安委办
4.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完善“政策引导、政府推进、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展机制。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机制,实行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强化规划实施评估
5.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规划的组织领导,推进规划稳定实施,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规划范围、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如期完成。
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四、加强规划协调衔接
6.加强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与江苏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有效衔接,稳步推进规划实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找准新北区突出的安全问题和瓶颈约束,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执法监管和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附件5: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研时间表
调研时间
调研单位
11月6日(上午)
经发局、商务局
11月6日(下午)
城建局、农业局
11月7日(上午)
环保局(263办)
11月7日(下午)
市场监管局
11月8日(上午)
新北运管所
11月8日(下午)
消防大队、区交巡警大队
11月9日(上午)
11月9日(下午)
新桥镇、龙虎塘街道
11月13日(上午)
孟河镇
11月13日(下午)
西夏墅镇、罗溪镇
11月14日(上午)
奔牛镇
11月14日(下午)
薛家镇、三井街道
11月15日(上午)
河海街道
11月15日(下午)
安监局
备 注
1.区安委办将按时间表对上述单位《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请各单位对照《规划》所列内容,提前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
2.请宣统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将《规划》落实情况书面汇报材料盖章交区安委办,联系人:施晨杰,电话:8517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