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的通知》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安委办:
现将《关于做好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园区(镇、街道)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常州市新北区园区(镇、街道)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逐条对标检查,查漏补缺,准备好相应的台账资料和印证资料。区安委办近期将对各地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验收,同时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规范化建设报告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uploadfile/cznd/2018/1224/20181224105310_5513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