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转《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加层、夹层改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加层、夹层改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32号)以及市安委办工作要求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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